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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
條文關聯
第七條
專業技師對於工作底稿應盡保密及妥善保管之責任,除有關機關依法令調 閱,或應委託者要求借閱外,不得洩漏其中任何資料,並應自提出簽證報 告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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