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3月14日

條文關聯

  受處分人接獲戒檳班講習通知後,應攜帶講習通知單及國民身分證、駕
  駛執照或健保卡正本,依指定時間及地點報到參加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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