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娛樂稅徵收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19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得視地方實際情形,依本法第五條規定稅率範圍內,分別規定
  娛樂稅徵收率,提經本縣議會通過,報請財政部核備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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