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16日

條文關聯

  公園內各項設施設備得接受私人或機關團體捐獻或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
  建設法令規定辦理。但其設計圖樣及裝設位置,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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