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6月22日

條文關聯

補習班經核准立案後,應刻製圖記一顆連同設立人印鑑、拓製印模二份,
報本府核備。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