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交通處基隆港務局擴建工程處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並置助理員若干人,其人數另以預算員額
  定之,依法辦理政風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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