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專業訓練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應將每年學員名冊、出席紀錄、
經費收支、師資名冊等資料保存建檔,保存期限至少五年。
專業訓練以遠距教學方式辦理者,上課期間學員應全程開啟視訊,並由訓
練單位將影音紀錄納入前項出席紀錄中保存建檔。
〔立法理由〕 考量現今數位環境及網路基礎建設完善,透過遠距教學方式亦可達到相互
討論的學習效果,與學員出席實體課程無異。另參酌其他專技人員專業訓
練對於遠距教學之規定,多數皆於能提出全程出席證明之前提下辦理,爰
增列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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