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任用退休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
 一、現行條文未修正,並移列為第一項。
二、配合修正條文第七條第三項另定施行日期,增訂第二項,明定本辦
    法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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