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及其他性病防治講習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21日

條文關聯

  講習對象因病、出國、服役、服刑、受保安處分、動員徵召或有其他正
  當理由,未能依指定日期參加講習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通知單位
  申請改期。
  前項改期之申請,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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