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第二上市公司買回臺灣存託憑證,應經由本公司集中交易市場電腦自動交
易系統為之,並不得以鉅額交易、零股交易、標購、參與拍賣、盤後定價
交易之方式買回其臺灣存託憑證。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