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77
人,瀏覽人次:
92988633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上市公司買回臺灣存託憑證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第二上市公司買回臺灣存託憑證,應經由本公司集中交易市場電腦自動交 易系統為之,並不得以鉅額交易、零股交易、標購、參與拍賣、盤後定價 交易之方式買回其臺灣存託憑證。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