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所務會議由所長召集之,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均以左列人員組成之: 一、所長。 二、副所長。 三、課長。 四、主任。 五、人事管理員。 前項會議必要時由所長邀請或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或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