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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嘉義縣政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1月03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開標時,以投標價金不低於標售底價之最高價者為得標人。如最高價有 二標以上金額相同時,由主持人當場抽籤決定得標人,投標人不得異議 ,抽籤結果未得標者列為候補得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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