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39
人,瀏覽人次:
93440046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市各級學校傳染病防治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14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教職員工學生患第二條第四款傳染病時,所屬學校應實施預防傳染措施 並通知病患或家屬切實治療。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