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

條文關聯

依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應處罰鍰案件,其不實
情形未違反該條例適用要件,經限期責令補正,已依限補正者,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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