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2日

條文關聯

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二、具教保員、訓練員、照顧服務員、生活服務員或家庭托顧服務員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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