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災害勘查報表」應檢附左列文件: 一、受災戶戶口名簿影本。 二、村(里)長證明書。 三、受災住屋相片(正面及側面兩張以上)。 四、火災受災戶-消防局火災證明書。 五、因災死亡者-檢察署死亡證明書。 六、因災重傷者-醫師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收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