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第七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免繳保費學生,疾病或傷害住院,自其事故發 生之日起一年內施行保險單條款中列舉之重大手術者,除本保險應享之 保險給付外,得檢具醫療費用收據向承保機構專案申請補助手術費用, 最高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