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駕車行路應遵受交通規則,如有碰撞情事,亦應態度謙和、平心靜
氣合理解決。
二、搭乘電梯及車、船、飛機,須先出後進,先下後上,對於老弱、婦
孺、傷殘、疾病者,宜示禮讓,必要時並予攙扶。
三、與尊長同行,應在其後方或側後方。
四、行、坐、站立之一般位次,前大後小,右大左小、內大外小。三人
以上,中為尊、次為右,再次為左。
五、乘坐專機(車、船)時,位高者後上先下,位低者先上後下,並宜
依次就坐。
除機船座次依規定外,車輛座次如左圖:
轎車(甲式)
轎車(乙式)
轎車(丙式)
九人車
吉普車
大小型客車
說明:為司機座位
為主人親自駕駛座位
1、2、3、4表示位次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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