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會依左列所定行之:
一、請柬宜於一星期前發出,得註明邀宴事由,附送與宴人員名單,並
附回單。
二、正式宴會所著服裝,得在請柬上說明。
三、邀宴尊長或貴賓,應事先徵其同意。
四、受邀者接到請柬應即復「準時奉陪」或復「不克奉陪」。
五、宴席有兩桌以上時,其排列如左:
二桌排列法
第一式橫排
第二式直排
三桌排列法
第一式品字形
第二式一字形
第三式鼎足形
四桌排列法
第一式正方形
第二式十字形
第三式三角形
第四式一字形
五桌排列法
第一式梅花形
第二式放射形
第三式倒梯形
第四式一字形
中餐座位安排如左:
第一式
方桌排法(單一主人)
第二式
方桌排法(男女主人)
第三式
圓桌排法(單一主人)
第三式
圓桌排法(男女主人)
七、西式餐座次安排如左:
第一式
第二式
第三式
第四式
第五式
第六式
主人位高而居中,高位應
從內線靠近主位計起。
第七式
主賓位高,或與主人同等,
首桌需排主人與主賓併座。
第八式
男女主人均排入首桌,
但其位高於與宴賓客時
,則居中央席位,席次高
下由女主人之右算起。
第九式男女主人與男女主賓地位相等時,則夾位於中央,以示平等
尊重。
八、席位座次除主客座首席外,其餘席位以年高或位高之順序定之。(
一般宴會以年高為主,官式宴會以位高為主。)
九、賓客入席後,主人得視情況需要,於適當時間起立舉杯致意。
十、宴會時,不宜中途離席,如欲先行離席,宜向主人及同席者致意。
十一、宴畢,中餐俟主客道謝後告辭;西餐俟主人起立致意後告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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