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祭參照左列儀式行之,亦得僅備線香、祭品,依本條第九款所定行禮 。 一、家祭開始。 二、全體肅立。 三、主祭者就位。 四、與祭者就位。 五、奏樂(不用樂者略)。 六、上香。 七、獻祭品(獻花、獻爵、獻饌)。 八、讀祭文(不用祭文者略)。 九、向祖先神位(遺像、靈位、墓位)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或跪拜 )。 十、恭讀遺訓或報告行誼(無遺訓或報告者略)。 十一、奏樂(不用樂者略)。 十二、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