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統一捐募運動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1月19日

條文關聯

  捐募用途屬於全國性者,得向國內外募集之,屬於地方性者,祇許在各
  該地區內募集之,但慈善事業中之災難急賬,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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