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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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繪稿圖整理完成,調繪人員須先自行檢查無誤後,在圖幅左下方簽名
  ,註明調繪年月日。送審查人員審查認可後,移送編繪人員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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