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一幅基本圖清繪完成後,清繪人員先自行檢查無誤後,在圖幅左下方簽
  名,註明清繪年月日,送精度檢查人員檢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