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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六十四條
有新版地圖入庫時,應將舊版地圖取出移存於廢圖間,將新版圖補入圖 架內。並登記新圖入帳,舊圖列入待處理廢圖紀錄表內,廢圖處理依照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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