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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第九十七條
野外調繪,原則上應於正射或糾正製圖完成後,攜正射像片或糾正像片 (含等高線稿圖)赴野外調繪。必要時,可在正射或糾正製圖之前,將 像片放大與成圖比例尺相近後,攜赴野外調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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