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作業準則 ﹝§1﹞
貳、調整複丈圖 ﹝§2﹞
參、查對地籍資料及測量器材之檢查及校正 ﹝§5﹞
肆、檢測或補設圖根點 ﹝§7﹞
伍、檢測界址點 ﹝§11﹞
陸、修正圖解導線(補助)點 ﹝§17﹞
柒、確定鑑界點與埋設界點 ﹝§20﹞
捌、複丈圖整理 ﹝§26﹞
玖、成果檢查 ﹝§27﹞
拾、再鑑定案件之處理 ﹝§29﹞
拾壹、抽查考核鑑界複丈業務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