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58
人,瀏覽人次:
82928006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政府與沙烏地阿拉伯王國政府關於臺灣地區南北高速公路計劃貸款合約
時間:
中華民國063年10月31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為便於相互聯繫,並安排本貸款分期償還款項之支付,沙烏地阿拉伯及 中華民國政府均將指派兩位聯絡官員,其任務為追蹤上述計劃之實施及 貸款分期償還之支付事宜。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