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羅門群島政府同意: 一、准許第三條第四款所稱之所有物品,免稅進口並提供免費檢疫; 二、提供技術團其他必要之農機具、工具及設備,以補充第三條第四款 所列者之不足; 三、指定一名農漁部全職聯絡官,負責該部與技術團協調事宜;及 四、指派農漁部本部相關司處及其駐省農業局,與技術團合作執行各項 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