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索羅門群島政府同意:
  一、准許第三條第四款所稱之所有物品,免稅進口並提供免費檢疫;
  二、提供技術團其他必要之農機具、工具及設備,以補充第三條第四款
      所列者之不足;
  三、指定一名農漁部全職聯絡官,負責該部與技術團協調事宜;及
  四、指派農漁部本部相關司處及其駐省農業局,與技術團合作執行各項
      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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