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職務交接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

條文關聯

  陸海空軍各級機關、部隊、學校軍官、士官就職、離職或代理,於接任
  及卸任時,應辦理之職務交接,悉依本規則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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