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衛生勤務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22日

條文關聯

  為確立國軍衛生勤務作業,運用預防醫學、臨床醫療、醫療後送、衛材
  補給、軍醫裝備、保修等衛勤措施,以維護官兵健康,確保國軍戰力,
  特訂定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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