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教育資料館南海書院閱覽室使用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10日

所有條文

壹、目的
    本館為充分運用館藏教育資源,特設置南海書院閱覽室(以下簡稱本
    閱覽室),並訂定使用要點,以期有效發揮支援教學、研究、行政決
    策及增進資訊傳播之功能。

貳、開放時間
    每週二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7:00
    每週六至週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中午及例假日照常服務,國定假日及週一休館)

參、服務對象
  一、各級學校教師及學生。
  二、教育行政工作者。
  三、社會大眾。

肆、服務內容
  一、本館出版品展售。
  二、各類教育資料閱覽。
  三、館藏調閱服務。
  四、國內外教育資料庫免費檢索。
  五、教學媒體借閱及拷貝服務。
  六、參考諮詢服務。

伍、使用須知
  一、一般事項
    (一)進入本閱覽室須衣履整潔,保持安靜,維護環境清潔,請勿有
          預占座位、穿著拖鞋、嬉戲追逐、喧嘩、吸煙、飲食、嚼食口
          香糖、檳榔、睡覺或影響其他使用人之行為;為確保公眾安寧
          ,入閱覽室前請將行動電話及呼叫器等裝備關閉或改為靜音。
    (二)本閱覽室各項軟硬體設備、圖書、視聽資料,請妥善使用,如
          有毀損,使用人須負賠償之責,賠償以購買原物件歸還為原則
          ;無法購得原物件,則照價賠償。
    (三)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入內,並不得張貼廣告、散發傳單或
          推銷商品。
    (四)讀者之書包、提袋、食物飲料等物,請勿攜入館內,本館設有
          自助存物櫃,暫時存放個人輕便物品,貴重物品或私有書籍,
          請自行保管,如有遺失,本館不負賠償之責。
    (五)違反本要點規定,不接受勸導者,本閱覽室得隨時請其離開,
          並得暫停該讀者使用設施之權利;情節重大者,依法報請警察
          機關處理。
    (六)使用本閱覽室各項紙本、媒體及電子資源應遵守著作權法及其
          他相關規定,違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七)本閱覽室附設兒童閱覽服務,其詳細諮詢辦法請參閱「兒童閱
          覽室使用說明」(附件)。
  二、出版品展售
      本閱覽室以開架式提供本館出版品(紙本或光碟)展示,並依定價
      提供價售,若有需要者,請向服務臺人員洽辦。
  三、圖書期刊閱覽
    (一)本閱覽室提供主題專櫃圖書、教育期刊、學位論文等資料,以
          開架式陳列提供各界閱覽,但不提供外借。
    (二)本閱覽室之「博碩士論文區」係屬本館特藏,提供開架閱覽,
          閱覽前請以身分證明文件(或附有本人照片之相關證件)先向
          本閱覽室服務櫃檯值班同仁辦理登記。
    (三)所有館藏圖書期刊,均可透過本館館藏書目影帶查詢系統、教
          育論文全文資料庫及教育專案研究報告全文資料庫查詢。
    (四)本館館藏免費提供各界調閱服務,調閱館藏請利用本館網站「
          圖書期刊資料使用預約」申請表單,於三天前先行預約。
    (五)「教師送審著作」類因性質特殊,申請使用時需以身分證明文
          件向服務臺辦理,「教師送審著作」為尊重著作權法,不得影
          印。
  四、教學媒體服務
    (一)教學媒體館內閱覽:
          1.讀者得免費利用本閱覽室設施觀賞錄影帶、光碟等媒體。
          2.教學媒體之內閱採開架操作或隨選視訊查詢方式入座觀賞;
            部份媒體因受著作權限制,不提供外借,僅提供館內閱聽。
          3.使用視聽媒體請佩帶耳機。
    (二)教學媒體外借:
          1.外借對象限教師、政府機關人員及師資培育生。
          2.本閱覽室免費提供各類型教學媒體借用及參考諮詢服務。
          3.教學媒體外借,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1)教師及行政人員請持服務證,師資培育生請持學生證,填
              妥一份借閱證申請單,申辦借閱服務。
           (2)錄影帶與光碟每次外借以六單元為限,但若其中某一套光
              碟內容超過六片者,限僅外借該套光碟。
           (3)外借媒體借期為二星期,如因實際需要須延長者,可於借
              用期限屆滿前,以電話洽辦續借,續借期以一星期為限。
           (4)臺北縣市讀者以親自辦理借閱為原則,臺北縣市以外之借
              閱申請單,得以傳真或網路方式提出外借申請,並得以郵
              寄方式辦理(均以其服務機關為收件地);寄出之郵資由
              本館負擔,寄回之郵資,由借用者負擔。
           (5)逾期歸還,按逾期之三倍天數停借。
           (6)預約外借服務,同一時間內最多以預約六單元為限。
    (三)教學媒體委託拷貝:
          1.本館自製或擁有拷貝權之教學媒體,社會各界得以工本費申
            請委託拷貝。
          2.拷貝教學媒體,請先填妥委託拷貝申請表,依收費標準酌收
            工本費。
    (四)外借或委託拷貝教學媒體,務請依著作權法之規定,不得轉借
          ,或逕行拷貝。
    (五)各項典藏教學媒體均已上網,提供線上目錄檢索服務。
  五、電腦使用
    (一)本閱覽室提供電腦相關設備供眾查詢各項教育資料庫及網路資
          源,讀者得免費使用,並登記使用時間,每人每次以一小時為
          限,使用完畢,如無其他讀者等候,始可繼續登記使用。
    (二)資訊檢索耗材工本費由使用者自行支付,列印每張新臺幣 1.3
          元(小數以四捨五入計)。
    (三)本館電腦均有控管,如需以磁片儲存資料,請洽詢服務人員。
    (四)使用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1.破壞館內、外網路設備、主機及系統
          2.更改電腦設定及安裝其他軟體
          3.散播電腦病毒
          4.上網遊戲、聊天、進入違法網站等
          5.自行下載程式及使用非法軟體
          6.不當下載檔案
          7.從事商業行為
          8.干擾其他讀者

陸、其他
  一、服務電話  (02)2389-9669
  二、傳真  (02)2389-8438
  三、網址  www.nioerar.edu.tw
  四、電子信箱  service@mail.nioerar.edu.tw

柒、本要點奉  館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