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科學校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8日

條文關聯

專科學校設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有關教師解聘、停聘及其他決定不
服之申訴;其組成方式及運作等規定,應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
議準則規定,並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評議決定,不影響當事人依法提起司法爭訟之權利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