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考驗分學科測驗及實作測驗,其科目、範圍如下: 一、學科測驗: (一)一般科目:考驗國文、社會科學概論。 (二)專業科目:就第一、二、三年段專業必修科目中抽取二個教學科 目測驗之。 二、實作測驗:以第一、二、三年段之必修實習科目(含每週教學節數表 中註明含實習之必修科目)為範圍抽考之。 前項專業科目及實作測驗之抽考科目、範圍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受委託 學校於資格考驗前三個月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