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4月2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
配合教保條例之施行日期,明定本辦法之施行日期。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