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申訴再申訴案件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申訴委員會之決定,應自受理申訴之次日起二月內為之。其尚待補正者
  ,自補正之次日起算。逾期不為決定者,申訴人得向再申訴委員會提出
  再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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