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石油類油庫及加油站安全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1月19日

條文關聯

  路邊加油亭設置地點,以不妨礙交通與安全之左列地點為限。
  一、公共設施,如公園及停車場等之前面道路邊。
  二、高架橋或路橋邊。
  三、車輛流量較小地點。
  四、農業區道路邊。
  五、寬度在三公尺以上之人行道上。
  六、其他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可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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