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鐵路行車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3月2日

條文關聯

(刪除)
〔立法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因現行條文係屬交通部委任所屬機關執行業務之依據,而本規則配合
    鐵路法修正,將交通部辦理事項改由鐵道局辦理,現行條文已無存在
    之必要,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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