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5日

條文關聯

  中央主計機關常務副主計長,由主計長就現任主計官或計政學識優良,
  行政經驗豐富,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遴請任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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