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21日

條文關聯

  各主管機關之中程施政計畫於實施期間,得配合中程國家發展計畫之修
  正及必要情形,就原定期程尚未執行部分予以檢討修正或重新擬訂另一
  期程之中程施政計畫,並依前條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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