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預算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規定及參照八十七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編審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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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歲出政事別科目區分為大分類、中分類及業務計畫三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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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業務計畫科目名稱,由各機關按其施政計畫內容性質,自行檢討訂
定。各業務計畫科目於決定其歸屬之中分類政事別科目時,以各該業
務計畫經費支出之功能決定其歸屬之科目,並應以每一業務計畫僅歸
屬一政事別科目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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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築及設備支出及第一預備金按所屬單位最主要政事支出歸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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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歲出政事別科目大分類及中分類之歸類範圍及定義,詳如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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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事 別 科 目 名 稱│ │
├────────┬─────────┤ 歸 屬 範 圍 及 定 義 │
│大 分 類│中 分 類│ │
├────────┼─────────┼───────────┤
│一、一般政務支出│ │ │
│ │1.政權行使支出 │凡縣市議會對縣市行使政│
│ │ │權之各項支出均屬之。 │
│ │2.行政支出 │凡綜合性之政策規劃、研│
│ │ │考、法規、主計、人事、│
│ │ │資訊、政風等支出均屬之│
│ │ │。 │
│ │3.民政支出 │凡辦理選舉、民政、戶政│
│ │ │、役政、地政等業務有關│
│ │ │之支出均屬之。 │
│ │4.財務支出 │凡辦理稅務、公庫、公產│
│ │ │、金融、債券管理等業務│
│ │ │有關之支出均屬之。 │
│二、教育科學文化│ │ │
│ 支出 │ │ │
│ │1.教育支出 │凡辦理教育計畫、教學研│
│ │ │究、教材編製及政府設立│
│ │ │之教育機構所需之各項支│
│ │ │出以及補助民間教育機構│
│ │ │之支出均屬之。 │
│ │2.科學支出 │凡從事自然科學、工程技│
│ │ │術、醫學、工業及農業科│
│ │ │技、社會與人文科學等有│
│ │ │關之各項研究發展支出均│
│ │ │屬之。 │
│ │3.文化支出 │凡辦理藝術、音樂、美術│
│ │ │、體育、歷史文物、大眾│
│ │ │傳播、圖書出版、宗教、│
│ │ │民俗等業務有關之支出均│
│ │ │屬之。 │
│三、經濟發展支出│ │ │
│ │1.農業支出 │凡辦理農、林、漁、牧、│
│ │ │水利、自然資源保育、水│
│ │ │庫管理等業務有關之支出│
│ │ │均屬之。 │
│ │2.工業支出 │凡辦理工、礦、建管、水│
│ │ │電等業務有關之支出均屬│
│ │ │之。 │
│ │3.交通支出 │凡辦理陸、海、空運、公│
│ │ │路監理、電訊等業務有關│
│ │ │之支出均屬之。 │
│ │4.其他經濟服務支出│凡辦理一般經濟及商業事│
│ │ │務、度量衡檢定、觀光、│
│ │ │旅遊及其他有關經濟發展│
│ │ │業務之支出均屬之。 │
│四、社會福利支出│ │ │
│ │1.社會保險支出 │凡對各項社會保險之補助│
│ │ │,及辦理公務人員退休、│
│ │ │撫卹等有關之支出均屬之│
│ │ │。 │
│ │2.社會救助支出 │凡對生活困難之低收入者│
│ │ │,遭受緊急患難或變故者│
│ │ │,及非常災害之受害者之│
│ │ │各項補助支出均屬之。 │
│ │3.福利服務支出 │凡對兒童、青少年、老人│
│ │ │、殘障者、勞工、農民等│
│ │ │所提供之各項福利性服務│
│ │ │或補助支出均屬之。 │
│ │4.國民就業支出 │凡辦理職業及就業輔導等│
│ │ │有關之支出均屬之。 │
│ │5.醫療保健支出 │凡辦理醫療、保健、防疫│
│ │ │、公共衛生、藥品、食品│
│ │ │等業務有關之支出均屬之│
│ │ │。 │
│五、社區發展及環│ │ │
│ 境保護支出 │ │ │
│ │1.社區發展支出 │凡辦理國民住宅輔助興建│
│ │ │及社區發展研究訓練等有│
│ │ │關之支出均屬之。 │
│ │2.環境保護支出 │凡辦理環境衛生、空氣品│
│ │ │質維護、水質保護、污染│
│ │ │防治、噪音管制、廢棄物│
│ │ │管理及毒物管理等業務有│
│ │ │關之支出均屬之。 │
│六、警政支出 │ │ │
│ │警政支出 │凡辦理警政業務有關之支│
│ │ │出均屬之。 │
│七、債務支出 │ │ │
│ │1.債務還本支出 │凡賒借等債務還本支出均│
│ │ │屬之。 │
│ │2.債務付息支出 │凡賒借等債務給付利息支│
│ │ │出均屬之。 │
│ │3.還本付息事務支出│凡辦理賒借等有關還本、│
│ │ │付息事務之支出均屬之。│
│八、協助及補助支│ │ │
│ 出 │1.協助支出 │凡協助中央及省政府之支│
│ │ │出均屬之。 │
│ │2.專案補助支出 │凡對鄉鎮市公所統籌性專│
│ │ │案補助,而無法歸入前述│
│ │ │各項政事別科目之支出均│
│ │ │屬之。 │
│ │3.平衡預算補助支出│凡對鄉鎮市公所為平衡其│
│ │ │預算收支差短補助之支出│
│ │ │均屬之。 │
│九、其他支出 │ │ │
│ │1.第二預備金 │凡總預算所編列之第二預│
│ │ │備金屬之。 │
│ │2.其他支出 │凡無法歸入前述各項政事│
│ │ │別科目之支出均屬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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