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歲出政事別科目歸類原則與範圍
時間: 中華民國86年2月19日

所有條文

一、依據預算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規定及參照八十七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編審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二、歲出政事別科目區分為大分類、中分類及業務計畫三個層次。

三、各業務計畫科目名稱,由各機關按其施政計畫內容性質,自行檢討訂
    定。各業務計畫科目於決定其歸屬之中分類政事別科目時,以各該業
    務計畫經費支出之功能決定其歸屬之科目,並應以每一業務計畫僅歸
    屬一政事別科目為原則。

四、建築及設備支出及第一預備金按所屬單位最主要政事支出歸類之。

五、歲出政事別科目大分類及中分類之歸類範圍及定義,詳如下附表:
┌──────────────────┬───────────┐
│政   事    別   科    目    名    稱│                      │
├────────┬─────────┤ 歸 屬 範 圍 及 定 義 │
│大     分     類│中      分      類│                      │
├────────┼─────────┼───────────┤
│一、一般政務支出│                  │                      │
│                │1.政權行使支出    │凡縣市議會對縣市行使政│
│                │                  │權之各項支出均屬之。  │
│                │2.行政支出        │凡綜合性之政策規劃、研│
│                │                  │考、法規、主計、人事、│
│                │                  │資訊、政風等支出均屬之│
│                │                  │。                    │
│                │3.民政支出        │凡辦理選舉、民政、戶政│
│                │                  │、役政、地政等業務有關│
│                │                  │之支出均屬之。        │
│                │4.財務支出        │凡辦理稅務、公庫、公產│
│                │                  │、金融、債券管理等業務│
│                │                  │有關之支出均屬之。    │
│二、教育科學文化│                  │                      │
│    支出        │                  │                      │
│                │1.教育支出        │凡辦理教育計畫、教學研│
│                │                  │究、教材編製及政府設立│
│                │                  │之教育機構所需之各項支│
│                │                  │出以及補助民間教育機構│
│                │                  │之支出均屬之。        │
│                │2.科學支出        │凡從事自然科學、工程技│
│                │                  │術、醫學、工業及農業科│
│                │                  │技、社會與人文科學等有│
│                │                  │關之各項研究發展支出均│
│                │                  │屬之。                │
│                │3.文化支出        │凡辦理藝術、音樂、美術│
│                │                  │、體育、歷史文物、大眾│
│                │                  │傳播、圖書出版、宗教、│
│                │                  │民俗等業務有關之支出均│
│                │                  │屬之。                │
│三、經濟發展支出│                  │                      │
│                │1.農業支出        │凡辦理農、林、漁、牧、│
│                │                  │水利、自然資源保育、水│
│                │                  │庫管理等業務有關之支出│
│                │                  │均屬之。              │
│                │2.工業支出        │凡辦理工、礦、建管、水│
│                │                  │電等業務有關之支出均屬│
│                │                  │之。                  │
│                │3.交通支出        │凡辦理陸、海、空運、公│
│                │                  │路監理、電訊等業務有關│
│                │                  │之支出均屬之。        │
│                │4.其他經濟服務支出│凡辦理一般經濟及商業事│
│                │                  │務、度量衡檢定、觀光、│
│                │                  │旅遊及其他有關經濟發展│
│                │                  │業務之支出均屬之。    │
│四、社會福利支出│                  │                      │
│                │1.社會保險支出    │凡對各項社會保險之補助│
│                │                  │,及辦理公務人員退休、│
│                │                  │撫卹等有關之支出均屬之│
│                │                  │。                    │
│                │2.社會救助支出    │凡對生活困難之低收入者│
│                │                  │,遭受緊急患難或變故者│
│                │                  │,及非常災害之受害者之│
│                │                  │各項補助支出均屬之。  │
│                │3.福利服務支出    │凡對兒童、青少年、老人│
│                │                  │、殘障者、勞工、農民等│
│                │                  │所提供之各項福利性服務│
│                │                  │或補助支出均屬之。    │
│                │4.國民就業支出    │凡辦理職業及就業輔導等│
│                │                  │有關之支出均屬之。    │
│                │5.醫療保健支出    │凡辦理醫療、保健、防疫│
│                │                  │、公共衛生、藥品、食品│
│                │                  │等業務有關之支出均屬之│
│                │                  │。                    │
│五、社區發展及環│                  │                      │
│    境保護支出  │                  │                      │
│                │1.社區發展支出    │凡辦理國民住宅輔助興建│
│                │                  │及社區發展研究訓練等有│
│                │                  │關之支出均屬之。      │
│                │2.環境保護支出    │凡辦理環境衛生、空氣品│
│                │                  │質維護、水質保護、污染│
│                │                  │防治、噪音管制、廢棄物│
│                │                  │管理及毒物管理等業務有│
│                │                  │關之支出均屬之。      │
│六、警政支出    │                  │                      │
│                │警政支出          │凡辦理警政業務有關之支│
│                │                  │出均屬之。            │
│七、債務支出    │                  │                      │
│                │1.債務還本支出    │凡賒借等債務還本支出均│
│                │                  │屬之。                │
│                │2.債務付息支出    │凡賒借等債務給付利息支│
│                │                  │出均屬之。            │
│                │3.還本付息事務支出│凡辦理賒借等有關還本、│
│                │                  │付息事務之支出均屬之。│
│八、協助及補助支│                  │                      │
│    出          │1.協助支出        │凡協助中央及省政府之支│
│                │                  │出均屬之。            │
│                │2.專案補助支出    │凡對鄉鎮市公所統籌性專│
│                │                  │案補助,而無法歸入前述│
│                │                  │各項政事別科目之支出均│
│                │                  │屬之。                │
│                │3.平衡預算補助支出│凡對鄉鎮市公所為平衡其│
│                │                  │預算收支差短補助之支出│
│                │                  │均屬之。              │
│九、其他支出    │                  │                      │
│                │1.第二預備金      │凡總預算所編列之第二預│
│                │                  │備金屬之。            │
│                │2.其他支出        │凡無法歸入前述各項政事│
│                │                  │別科目之支出均屬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