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營事業機關材料管理規則實施準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6月10日

條文關聯

  材料經驗收後,應就驗收結果,填具材料驗收報告(格式三),檢附有
  關憑證分送採購部門、料帳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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