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防杜疫病蔓延,確保國內防疫安全,爰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
條及港埠檢疫規則第三十九條,於國內港區實施港埠衛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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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執行單位:各縣市政府(有國內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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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施時間:九十六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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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施範圍:台灣國內港區(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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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港區病媒:
(一)縣市政府國內港區鼠類監測作業
1.安全保護措施及鼠隻採檢處理地點:請參閱捕鼠及鼠隻採撿手
冊(http://www.cdc.gov.tw/internet-cdc/cdc-Book/ 傳染
病防治工作手冊/8-附錄/7-捕鼠及鼠隻採檢手冊.pdf)。
2.捕鼠作業方式:
(1)第一類漁港定期執行。其他國內港區(如第二類漁港)基於
鼠媒傳染病調查,或其他因素所需,必要時應執行國內港區
捕鼠及檢體採集作業。
(2)於疑有鼠隻活動地點佈放鼠籠,每一港區至少佈放20至30個
。隔日上午儘早檢視鼠籠,以免老鼠因太陽照射溫度過高而
致死。若無捕獲老鼠,但有鼠跡者,需檢查鼠籠之彈簧功能
是否正常,不需更換鼠籠;若無鼠跡者,該鼠籠可繼續放置
或更換捕鼠點。第三天除攜回捕獲之老鼠,以操作後續之檢
體採集外,並將其他鼠籠一併收回。
3.檢體之收集及處理:
(1)登錄鼠類基本資料(附件二及三),包括捕捉日期、鼠種、
性別、捕獲地點等。
(2)以透明網套住鼠籠打開門,使口朝下將捕獲的老鼠抖入網袋
中,隔著網袋套住老鼠,依老鼠體型大小注射動物用麻醉劑
,依藥品使用之推薦劑量注射使其昏迷,待老鼠不再掙扎後
,將其從網袋取出置於一乾淨的平台上以利操作。
(3)以1~3毫升之針筒進行心臟採血,直至抽不到血為止。
將血液置於室溫中一小時後,以 3000rpm離心10分鐘,分離
血清至預先標示檢體編號的試管中,並冷凍於零下20℃。
(4)將採血後的老鼠置於白紙上,順著毛流以小毛刷同向刷鼠體
,刷出體外寄生物如、蜱、蚤、蝨等(相關圖片請參考美
國 CDC網站PublicHealthImageLibrary(PHIL),網址http
://phil.cdc.gov/phil/home.asp),需注意蚤類跳出,將
小型外寄生物以沾水毛筆取出置於內含70%酒精之檢體管中
,將檢查結果(體外寄生蟲種類及數量等資料)紀錄於檢體
送驗單(附件二)。
(5)檢查鼠耳內部,若有恙寄生,可將鼠耳剪下,置於檢體管
中 1天,待恙離開鼠耳後,倒入70%酒精於檢體管中,將
恙數量記錄於檢體送驗單(附件二)。
4.檢體運送:將採集之檢體(老鼠血清及體外寄生蟲),連同送
驗單(附件二)(應註明送驗單位、填表人及聯絡電話)以檢
體運送箱傳送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研究檢驗中心,寄送檢體時
,檢體運送箱內需放置乾冰或冰寶,並塞入足量的填充物質,
以固定檢體。
5.將送驗單電子檔寄至疾病管制局研究檢驗中心收受窗口(doc8
05@cdc.gov.tw)並副知轄區分局。
6.鼠屍處理:記錄有關資料後,應置於感染性廢棄物垃圾袋中,
後續依感染性廢棄物處理。
7.清潔處理:請參閱捕鼠及鼠隻採檢手冊。
8.檢驗結果:疾病管制局研究檢驗中心收到檢體後,進行漢他病
毒症候群血清檢驗,並將檢驗結果以電子檔傳送通知縣市政府
、副知轄區分局與疾病管制局第二組( ysliysli@cdc.gov.tw
)。
9.詳細作業請參閱捕鼠及鼠隻採檢手冊(http://www.cdc.gov.
tw/internet-cdc/cdc-Book/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8-附錄/7-
捕鼠及鼠隻採檢手冊.pdf)。
(二)縣市政府國內港區鼠類防治作業
1.各縣市政府督導漁港管理單位,應定期於轄區國內港埠地區佈
放毒餌。
2.除佈放毒餌外,並配合全國滅鼠週,各縣市政府聯合港區相關
單位對第一類及第二類漁港實施港區全面滅鼠工作。
(三)縣市政府國內港區病媒蚊孳生源清除
1.各縣市政府督導漁港管理單位,平時應加強港區環境衛生維護
及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工作,以達防治效果。
2.每年配合登革熱流行季節,各縣市政府應自行協調府內各局室
定期加強孳生源清除。
3.如有病例發生時,應即刻實施噴藥滅蚊工作,並進行孳生源清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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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岸置處所、暫置漁船衛生管制
(一)大陸船員就醫管理之督導
1.岸置處所經營人每月將當月醫療機構派員赴岸置處所實施醫療
服務及大陸船員緊急就醫情形,報當地衛生機關;如有船員疑
似感染傳染病之虞者,應依「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執行後續
之追蹤及處理。
2.聯繫大陸船員就醫之診所,瞭解該船員患病情形。
(二)岸置處所、暫置漁船之衛生管理
1.不定期派員至岸置處所或暫置漁船檢查環境衛生,必要時得協
助原漁船安置環境衛生之維持。
2.督導岸置處所經營人、暫置漁船船主或原漁船船主定期實施環
境清潔、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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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衛生教育宣導縣市政府應向船員及港區業務相關人員宣導:港區業務
相關人員如發現有吐、瀉、發燒及皮膚出疹等疑似感染傳染病症狀或
死亡之員工、船員,應儘速送醫並通報轄區衛生機關,以採取必要之
檢疫防疫措施,防範傳染病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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