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出納業務與現金票據及各種憑證之保管。 二、文書、印信、公文收發、打字、稽催、檔案管理及電子文件。 三、事務、環境清潔維護、廢棄物清除、工務、採購、衛材管理及消防安 全管理。 四、不屬其他各部、科、室事項。
一、配合增設職業安全衛生室,秘書室掌理事項第四款調整移列為職業安 全衛生室掌理事項,爰刪除第四款。 二、配合第四款刪除,爰將第五款款次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