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6日

條文關聯

放射線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身各器官組織系統之放射線與相關醫學影像檢查、診療、教學、研
    究及訓練。
二、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放射線之醫療及教學。
三、其他有關放射線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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