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局為應業務需要,得聘用技術顧問及其他技術人員。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