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為審查大陸地區科技人士之資格,得延聘國內外學者專家組成審 查委員會,負責評審及處理相關諮詢事項。 前項審查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國科會副主任委員兼任之,另置委 員九人至二十一人,由國科會聘任之,為期二年,期滿得續聘,均為無 給職。但每次開會得酌致審查費及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