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文物及軍事遺址管理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9月13日

條文關聯

  國防文物之保管機關(構)應建立文物之調查、研究、蒐集、整理、建
  檔、典藏、保存維護、展示、應用及其他管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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