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經申報登記後,得於收容處所之開放參訪區域拍照或攝影。 民眾申請參訪收容處所之動物隔離、醫療區域,經收容處所評估未妨礙管 理作業及動物福利者,收容處所得同意,於人員陪同說明下,觀察該動物 隔離或醫療區域。
參訪民眾經申報登記可拍照、攝影,及收容處所動物隔離、醫療區域,得 有條件同意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