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7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自營作業者,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獲致
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一、自己經營或合夥經營事業。
二、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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