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一百零五年度職業災害預防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

所有條文

一、新興科技勞工危害性化學物質、高效率工業通風、生物性及氣膠危害
    暴露調查與預防技術研究、輔導及推廣。

二、安全衛生個人防護具之實務應用研究及推廣。

三、職業疾病危害因子之暴露評估及危害控制技術之開發。

四、過勞、職場暴力及骨骼肌肉疾病等新興職業疾病之預防措施與實務工
    具之開發研究、輔導及推廣。

五、勞工身心健康促進及母性健康保護事項之推廣。

六、職業衛生護理人員之培訓。

七、全民安全衛生教育之推動及全民參與工安文化之提升。

八、預防被夾、被捲、被撞、墜落、被刺、被割擦傷、感電、物體倒塌、
    崩塌、火災、爆炸、缺氧等職業災害之安全衛生設施改善及管理制度
    之建立。

九、橋樑工程懸臂工作車、高空工作車、移動式起重機人員之搭乘設備、
    大面積高淨空之模板支撐架、車輛系營建機械、捲揚機等機械設備本
    質安全之建置及推動。

十、鋼鐵業、石化業、造紙業、樹脂業、營造業、金屬表面處理業等關鍵
    危害工程改善措施及作業安全。

十一、屋頂作業、入槽作業、堆高機作業、升降機無架式施工作業、車輛
      機械作業、捲胴機械作業、化學管線維修作業及裝卸作業等職業災
      害頻率較高作業之安全作業標準、圖說、教育訓練影片與宣導短片
      之製作、教育訓練及宣導。

十二、營造工程於規劃設計階段考量施工安全與採用安全工法之研究及推
      動。

十三、營造業無一定雇主工作者安全意識職能提升。

十四、臨時構建物與安全設施之風險管理及設計之人才培訓。